2026年石狮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二)
· 发布于 2026年6月24日
报名条件
以下为公告中明示的报考资格条件,具体以官方原文为准
- 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要求
- 与招聘岗位教学学科对应(详见岗位信息表)
- 年龄要求
- 45 周岁以下
资格自检
对照你的备考资料,看是否符合本公告的报名条件 · 仅辅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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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补充 →公告摘要
考试方式 1.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当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5时,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否则,仅进行面试。 2. 仅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 1. 是否需要笔试:具体是否需要笔试将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 考试内容: - 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3. 成绩计算: -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4. 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 递补机制:若出现弃权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 1. 考试内容: - 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 成绩计算: -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含专业技能测试)占30%。 笔试加分 1. 加分条件: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以及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2. 办理流程: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考生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考试相关信息。 详情以官方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