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南平建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发布于 2026年6月1日
资格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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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对象 1.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户籍或居住地在建瓯,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 思想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 2. 具备相应的学历: -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对外汉语教学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认定流程 1. 网上报名 - 时间:2026年5月8日至5月31日 -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 现场确认 - 时间:2026年6月7日至6月9日 - 地点:建瓯市教育局一楼大厅 3. 体检 -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 提交《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 审核认定 -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四、所需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户籍在建瓯);居住证原件(居住地在建瓯)。 3. 填写完整的《个人承诺书》。 4. 学历证书原件。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 6. 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8. 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委托书”。 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的,参照南平市教育局公告执行。 2.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9-3833752、3862309 公告网址:建瓯市政府网(http://www.jo.gov.cn/)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上述电话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更多信息。 详情以官方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