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南平建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发布于 2026年6月2日
资格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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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对象 1.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户籍或居住地在建瓯市,以及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认定条件 1. 思想品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学历要求: -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 体检要求: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并提交《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三、认定流程 1. 网上报名: - 时间:6月5日—7月3日。 -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 现场确认: - 时间:6月20日—7月4日。 - 地点:建瓯市教育局人事股。 -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请参照南平市教育局公告执行。 2.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3.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要确保真实性,弄虚作假将被撤销教师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9-3833752、3862309 公告网址:建瓯市政府网(http://www.jo.gov.cn/) 详情以官方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