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工作安排的公告(第5号)
· 发布于 2026年6月12日
资格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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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如人民警察等。这些职位的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二、具体条款及解释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 1. 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等特定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也不合格。 2. 色觉:色盲或色弱(除法医外)的考生不合格。 3. 皮肤状况: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考生不合格。 4. 文身:有文身的考生不合格。 5. 肢体功能障碍:肢体功能障碍的考生不合格。 6. 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 嗅觉:嗅觉迟钝的考生不合格。 8.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二部分:其他职位 1. 色弱和色盲:特定职位如口岸现场旅客检查、医学检验等对色弱或色盲有严格要求,不合格。 2. 肢体功能障碍:某些职位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登轮检疫鉴定等对肢体功能有要求,不合格。 3. 听力: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的考生在特定职位中不合格。 4. 嗅觉:食品检验监管等职位要求嗅觉正常,嗅觉迟钝的考生不合格。 5. 皮肤病:医学检验、卫生检疫等职位对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有严格限制。 三、操作说明 1. 明确体检项目:体检医院与医务人员需事先了解需要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职位及具体项目。 2. 安静环境:确保体检环境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应封闭进行。 3. 详细填写报考职位:考生在体检前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的具体职位信息。 4. 不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均不可复检。 5. 摘除隐形眼镜:佩戴隐形眼镜的考生应在眼科检查前先摘掉,再进行视力测试。义眼者需向医生说明情况。 四、注意事项 体检医院和医务人员应确保每个环节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要如实反映自己的健康状况,并遵守相关要求。 特定职位的体检标准可能更加严格,考生需特别注意自身是否符合这些特殊条件。 详情以官方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