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 发布于 2026年6月9日
资格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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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 认定机构:长春市教师资格咨询与服务 中心 联系电话:0431-80526970 办公地点: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萍路交汇 242号 长春教育学院113室 幼儿园、小学、初中 朝阳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431-89898118 办公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1855号 南关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431-88958634 办公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四环路与健民街交汇西南口 宽城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431-89990293 办公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北人民大街 3366号)2055室 二道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431-89288971 办公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二道区惠工路 799号 绿园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431-89625015 办公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5楼(503)室(西安大路6665号,西安大路与西环城交汇) 农安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431-87892001 办公地点:农安县教育局 其他须知事项 1.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 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 请申请人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领证须知 确认合格人员发证时间、领取方法由认定机构统一在长春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详情以官方原文为准。